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现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现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李攀[1](2019)在《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意义上的合作运动源于西方,却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19世纪初,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者首先提出合作社的思想,并进行了实践探索。从1844年英国罗虚代尔消费合作社成立至今,合作社的发展历经一个半世纪。在这一长期历史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对合作社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和论断,成为指导合作社发展的科学指南。二十世纪初叶,在民族危机日益加深之时,合作思想作为一种“救世”学说被引入中国,中华大地上各种政治势力、各类社会团体出于各自目的,曾试办过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在理论和实践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中国共产党与合作社渊源颇深,中共自诞生伊始就把发展合作社作为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特别是农村问题的重要举措。1922年9月,毛泽东参与创办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合作社——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从此合作社的种子开始在各个革命根据地生根发芽,其中,中央苏区的消费合作社、陕甘宁边区的南区合作社是其典型代表,也是供销合作社的雏形。1950年7月,组建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全国的供销、消费、手工业等合作社具体业务。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合作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从那时起,6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走过了很不平凡的历程,创造了光辉的业绩,也经受了不少挫折。供销合作社因农而生、因农而兴,它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为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为引导亿万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左”的观念的影响,供销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质曾发生过多次改变,经营管理机构也屡遭撤并,和国营商业“三分三合”,尽管如此,其为农业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办社宗旨始终没有变化,即便在“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左”的错误的影响下,供销合作社广大干部职工依然坚守岗位,为稳定农业、发展生产做了大量工作。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供销合作系统进行了改革,一度取得了不少成效,但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和体制机制的制约,农村供销合作社在二十世纪90年代遭遇经营困境,一度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90年代中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得以重建,供销合作系统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这一重要指示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回顾历史是为了总结经验,引领未来。本文试图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研究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共决策层对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认识过程、决策过程,考察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探究供销合作社发展变化的深层次原因,总结历史经验,以期为正在进行的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改革提供镜鉴和参考。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缘起和意义、研究综述、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之处及研究重难点等基本情况。第一章,回顾合作社思想的历史渊源和发展演进过程,重点对马克思主义合作社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进行梳理。对建国前中共领导合作社的历史进行归纳,勾勒出供销合作社萌生、发展的历史脉络和轨迹。第二章,主要研究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和国家重点发展供销合作社的政治——经济动因。梳理供销合作社发展方针的演化、确立过程。研究供销合作社超常规发展的内在动因和具体过程。第三章,主要研究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后,供销合作社落实“为农业生产服务”方针的做法举措及成效。探讨供销合作社领导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第四章,探究“大跃进”期间,供销合作社所有制性质的变化过程及原因。研究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之后,供销合作社被“下放”为人民公社“供销部”的实际影响。研究中央恢复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决策过程和实际效果。第五章,研究文革对供销合作社造成的严重损失。探讨文革时期农村供销合作社为稳定农业生产起到的重要作用。第六章,研究探讨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具体过程和实际效果。对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进行总体评价。第七章,探究农村供销合作社在二十世纪90年代陷入经营困境的具体原因。研究供销合作系统摆脱困境的历史过程。第八章,对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进行总体评价。总结党领导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经验。

王佳宁[2](2017)在《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8~2002)》文中认为从改革发端,到深化改革呐喊,再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开大阖,其进程中的若干主次、节点值得系统回顾总结。当改革转入全面制度创新的轨道,理性回望来路,梳理40年改革脉络,使改革朝纵深探索,多见成效,少走弯路,减少成本,其意义不言而喻。作为中国经济学品牌期刊,《改革》始终关注中国转型和发展进程,在全国学术期刊中率先推出"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与读者一同见证和回眸中国改革开放征程。本期摘编整理19982002年大事,敬请垂注!

严士清[3](2012)在《新中国户籍制度演变历程与改革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元户籍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特殊的国内国际环境的产物。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工业化的不断推进,“隔离式”二元户籍制度逐渐建立起来。它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产生了城乡隔离、城乡差距扩大、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固化等的负面效应。从“大跃进”运动开始,到“拨乱反正”之前,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不断强化,使城乡隔离进一步加剧、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二元社会结构更为牢固。“拨乱反正”后中央政府对二元户籍制度进行了局部调整,非正常的城乡人口“对流”被遏制、农村居民转变为城市居民的条件发生了变化。不迁移户口的人口流动得到认可之后,二元户籍结构的空间特征发生了变化,城市内部二元户籍结构、二元社会结构开始形成。究其原因,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因被绑定了多种社会管理功能,造成城乡隔离、导致城乡居民间的不平等。实施“自理口粮户口”政策以来,中国二元户籍制度改革由试点到全面放开、由点到面逐步地展开。户籍制度改革首先从小城镇开始,接着大中城市进行多样化尝试,稍后省、自治区在其辖区内进行改革探索。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使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平等权得到了改善。大中城市政府实施的落户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改革、实施城市居住证制度的改革等措施,将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推向更广的区域。省、自治区范围内进行统一城乡户口改革的推进,使其辖区内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成为历史、公民在身份标识上实现了统一,也加快了革除因户口性质不同而导致的公民福利待遇上的不平等的步伐;省、自治区范围内进行的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入户制度改革,部分地解决了外来人口因没有当地户口而导致的工作、学习、子女教育上的困难,为外来人口进入城市落户开辟了新的道路,对加速二元户籍制度一元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结构,建立全国统一的可以自由迁徙的一元户籍制度。本文对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演变历程进行梳理,并据此分析中国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的路径特征。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首先,通过对新中国户籍制度演变历程的分析,将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分为“隔离式”二元户籍制度和“渗透式”二元户籍制度两个演化阶段。不迁移户口的人口流动得到认可之前,二元户籍制度导致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空间上隔离,称之为“隔离式”二元户籍制度。同“隔离式”二元户籍制度相对应的户籍制度的主要矛盾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人口所组成的二元户籍结构的空间隔离及其福利待遇差异的矛盾。不迁移户口的人口流动得到认可之后,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城市内部二元户籍结构、二元社会结构逐渐形成,中国户籍制度遂演变为“渗透式”二元户籍制度。同“渗透式”二元户籍制度相对应的户籍制度的主要矛盾,表现为城市内部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福利待遇不平等的矛盾。其次,根据户籍制度演变过程中户籍制度功能的变动情况,对中国户籍制度的功能体系进行分析。新中国户籍制度的功能可分为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人口信息统计功能和身份定格功能是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户籍制度其他功能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其中,户籍制度身份定格功能是对居民居住、就业、接受义务教育、享受福利和社会保障等的户籍身份进行规定(划分),户籍身份一旦确定就难以改变。身份定格功能从居民等级身份和居民空间身份两个方面对居民身份进行界定。身份定格功能是中国二元户籍制度与一元户籍制度的根本区别,它为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同户籍制度相邦定提供了“接口”。所以,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在城乡隔离和城乡居民不平等的形成过程中不是“替罪羊”,而是发挥了“助手”或“帮凶”作用。显然,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从居民等级身份定格和居民空间身份定格两个方面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的身份定格功能,使中国二元户籍制度逐步回归到一元户籍制度。第三,根据户籍制度改革中户籍结构变动情况,将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分为“先三后一”型、“以一化二”型、“三元过渡”型和“合二为一”型四种路径。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采用的是“先三后一”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前期阶段出现的“自理口粮户口”、“当地有效城镇户口”为有别于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第三类户口形式。因此,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期为构建三元户籍结构阶段。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后期是将“自理口粮户口”或“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同农村户口、城镇户口合并为城镇户口。这一改革阶段称为三元户籍结构一元化改革阶段。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由密不可分的两个阶段构成,故称为“先三后一”型的改革路径。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三种路径,其中,城市落户制度改革是通过设置一定的落户门槛,将农村人口转变城市户口,用二元户籍结构中的城市户口来消化吸收农村户口,最终实现二元户籍结构一元化。所以,这种户籍制度改革形式称为“以一化二”型改革路径。大中城市实行城市居住证制度的改革,是在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建立新的“第三元户口”,同时规定“居住证转城市常住户口”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转变为城市户籍人口,这种通过第三元户籍形式使二元户籍结构向一元化过渡的改革实践,称为“三元过渡”型改革路径;大中城市统一城乡户口的改革,是在其辖区内将城乡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逐步实现所有居民福利待遇的均等化,这一改革的实质是将城乡两种户籍形式整合为一种,以实现户籍结构的一元化,故被称之为“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显然,省、自治区尺度的户籍制度改革有两种路径区:统一城乡户口的改革属于“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实行区域居住证制度的改革和积分入户制度改革则属于“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第四,分析小城镇、大中城市、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中不同路径的实施效果。小城镇采取的“先三后一”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有效地推进了绝大多数小城镇户籍结构一元化的进程。但发达地区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这一改革路径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大中城市“以一化二”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在特定的城市取得了成功,但也有被迫叫停的事例。若向全国推广,必须谨慎行事。大中城市采取“合二为一”户籍制度改革路径,对迅速推进辖区内城乡居民福利均等化具有积极作用,但是难以解决非本辖区户籍的外来人口同户籍人口福利待遇差别的问题;“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在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中效果甚微。大中城市和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中采用“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能够部分解决外来人口因户口问题所导致的工作、生活及子女教育上的困难,让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转变为城市常住人口,又能避免因大量人口流入而对城市产生的巨大冲击。第五,分析不同的户籍改革路径的适用范围。根据采用四种不同户籍制度改革路径时,地方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动力状况、不同的户籍制度改革路径的风险特征,分析不同的户籍改革路径的适用条件。“先三后一”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的适用范围是,户籍制度改革之前户口福利承载量比外来人口户籍地大,但随着改革的推进户口福利承载量同外来人口户籍地户口福利承载量迅速接近的城镇或城市。“以一化二”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适用于户口福利承载量较小,对外来人口吸引力小,通过设置适当的落户门槛,能够推动辖区内户籍结构一元化的城市或城镇。“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的适用范围是外来人口数量少、统一辖区内的城乡户口能够迅速推进户籍结构的一元化进程的城市,或者外来人口数量小、户口福利承载量空间差异小的区域。“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的适用于户口福利承载量大,外来人口数量大的城市或区域。最后,提出未来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应该采取两种措施,即改革同户籍制度相绑定的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同时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同户籍制度相绑定的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首先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改革策略。乡城流动人口的特征、户籍制度改革的路径依赖特征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践表明,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应该循序渐进。同户籍制度相绑定的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应该确立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以增加居民福利待遇方面统筹的力度;建立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城市间户口福利承载量的动态机制,使农村户口福利承载量的增长速度高于城市户口;不断增加大中城市居住证的福利承载量,不断降低城市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的门槛,有利于城市外来人口向城市居民转化。户籍制度改革中,也应该确立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在发达地区的小城镇、欠发达地区的中等城市,因当地户口的社会福利承载量小,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的条件日趋成熟,采取“以一化二”的改革路径,以加速户籍制度一元化步伐。在外来人口数量大的大中城市以及部分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宜采用居住证制度或者居住证制度同积分入户相衔接的“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这样,既可以部分解决城市外来人口因户口问题而导致的生活、工作和子女教育的问题,又能避免大量外来人口对城市或城镇产生的巨大冲击;在特大城市及少数大城市,可以采取“多元居住证制度”以满足不同类型城市外来人口的迫切需求,为部分城市外来人口向城市居民转化创造条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4](2012)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0年)的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阻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0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

吴飞艳[5](2013)在《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现状与发展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于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体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体”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法治现代化和体育现代化的历史推动下,体育发展的法治需求日益增长,并进一步将体育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在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进行现代化建设,建设体育强国,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努力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体育法制工作水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我国体育改革与发展时期,以加强公共体育服务、强化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规范体育体制为内容,从形式上不断地扩大社会民主,建立全国统一又有地方特色的灵活的、富有特效的法律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实现,显得极为重要。地方体育立法作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地方立法的基础发展起来的,相对于其他领域的地方立法而言,出现时间较晚,目前仍是一个薄弱而又重要的环节。地方体育立法以调整地方体育领域的社会关系为主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体育与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各地体育发展与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实现我国中央与地方的法制统一。本文以我国法制建设为背景,以立法学为基础,在地方立法与体育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下,以我国大陆31个城市的地方性体育法规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分别从历史发展、地域分布、内容与形式等方面概括总结了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现状;进一步从地方体育立法与社会发展、体育发展及人民群众需求的深层次关系上,总结了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基本走向、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通过对我国地方体育立法未来需求的挖掘,从发展趋势进行探索,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实践,对进一步加强地方性体育立法提出建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2019)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中指出浙政办发[2019]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司法厅对2017年12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

么红杰[7](2012)在《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文中研究指明科技发展规划,是政府对未来科技活动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体现了政府对科技发展前景及科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战略预期。从1958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内蒙古一直不间断地分阶段进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与国家已经制订和实施了8个专门的科技发展规划基本保持一致,内蒙古至今制定和实施了4个科技发展五年计划,3个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对不同时期科技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回顾自治区成立以来内蒙古科技规划编制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自治区成立到改革开放(1947—1978),以“奠定基础,重点发展,迎头赶上”为目标,迅速建立起了强大的科研基础和完善的科研体系,这期间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三年规划八年设想(1960-1967)纲要》;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1963-1972年科技发展规划》。改革开放后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呈现着不同的发展特征。第一阶段确立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和“面向、依靠”的战略方针,努力破除经济与科技脱节的旧体制,先后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七五(1986-1990)”科技发展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八五”(1991-1995)科技发展规划》。第二个阶段通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确立“创新、产业化”指导方针,调整科技基础结构,建设区域创新体系。1996年,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条例》;在国内较早地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省区的战略目标,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政策》。第三个阶段通过探索具有自治区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型转变。200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把向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努力作为面向未来的总体策略。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这一方针,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2006-2020)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五十年来,在国家宏观科技政策的大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事业顺应经济发展背景、科技发展面对的主要矛盾、科技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的变化,不断深入认识和正确把握区情,始终以制订、完善、实施科技规划作为科技战略发展的载体,引领科技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由“促进”到“支撑”,由“推动”到“引领”的历史性转变。但在科技规划实施过程中,内蒙古仍然存在重设计决策、轻执行评估;重行政指令、轻市场指导;重省市级层面的科技战略、轻旗县级层面等问题。特别是在科技规划实施绩效评估过程中,由于涉及面广、评价原则、方法较难把握、没有专项资金支持等原因,虽然内蒙古在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方面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但对于科技发展规划后续的执行、执行过程中的评估、评估之后的改进和动态更新与修正,以及何时以何种方式来终结则关注不够,尤其是缺少对科技规划整体实施效果的评估,使得花费了很大精力制订的规划在指导科技实践和进步方面发挥的效力有限。本文在查阅大量资料、内部辑刊等史料的基础上,开创性地综合回顾与总结了内蒙古科技规划五十年的发展历程,这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政策史也是前人没有做过的工作,对研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政策史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区域科技政策绩效评估的理论与方法,基于DEA方法对内蒙古科技规划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内蒙古科技规划绩效评估的可行性路径选择与方法模型,为决策层今后树立开展科技规划绩效评价的理念提供了科学论证和方法选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而提出通过加强科技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在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规章制度和系列评估专业规范,加强评估方法的研究;加强科技评估环境建设,系统地研究科技评估的组织管理等措施加快内蒙古科技规划评价体系构建步伐的建议。

王海芹,高世楫[8](2017)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总体框架及其取向》文中认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提高生态环境数据质量、改善政府公信力、增强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效果。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开始凸显:统筹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部署难以落地;政府简政放权和发展环境监测市场面临"两难困境":既要依靠社会监测力量又困于社会监测力量薄弱,既要稳定政府监测队伍又困于激励机制不足,政府数据的公信力仍不足。下一步要在制定环境监测条例、为部门生态环境监测协作提供机构和机制保障、加强政府对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引导和监管、重塑人员激励机制等方面重点发力。

熊万胜[9](2012)在《体系中的秩序—对我国粮食市场秩序的结构性解释》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思考的问题是:我国粮食市场秩序的结构基础是什么。市场秩序的最终反映是价格的稳定,但价格的背后是市场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笔者发现,在我国的粮食市场中,一些新型的社会结构因素已经形成,这些新的结构因素对价格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笔者用“体系”一词来概括新出现的社会结构。所谓“体系”指的是社会系统结构在权力与资源分布上的一种不平衡状态,它通常是一种中心—边缘结构。粮食市场体系是一个粮食生产、经营和管理主体之间的多层次多维度的中心—边缘体系,包括中心结构、中间结构和边缘结构。粮食市场体系的中心结构是国家管理粮食工作的科层体系;中间结构主要是由储备粮系统、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粮食批发市场、各种规模的粮食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中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构成;边缘结构则由未能成为国家重点扶持对象的农民集体、基层农业服务部门、中小粮食企业、个体户和种粮农户组成。在体系的内部,中心结构、中间结构与边缘结构之间存在主从关系,这种主从关系逐渐被制度化了。体系的出现是粮食市场化改革的结果。在粮食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市场稳定与粮价放开是一对尖锐的矛盾,其中,市场稳定是粮价放开的前提,构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正是体系的形成使得这对矛盾的化解成为可能。在粮食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央集权化、市场统一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是同步发展的,三者之间互为条件。从实现市场统一的目标出发,可以认为粮食市场化改革存在两种路径,在2001年以前,实施的是以地方为重心的市场统一化方案,但改革遭到了失败,于是,中央转向了强化中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中央级国有企业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控制能力,并通过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的产权改革,有效地瓦解了地方的政企合一关系。在粮食市场化的过程中,与粮食产业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得到了保留,其上层还在强化宏观调控机制的过程中得到了强化,它们形成了粮食市场体系的中心结构。新出现的那些中央级国有粮食企业以及相关企业构成了粮食市场体系中间结构的上层部分。随着国家财政支农力度的增大,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对于民营粮食企业经营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在政府与民营龙头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关系。这些民营龙头企业和在改革中保留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一起构成了粮食市场体系中间结构的中下层部分。在国家专注于推动粮食市场化特别是强化市场的统一性的过程中,乡村社会中的那些微小的生产经营主体和最基层的农民集体逐渐地被边缘化,它们成为粮食市场体系的边缘结构。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以后,市场经营的风险大增,各种新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环境同时趋于恶化。更为重要的是,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以来,国家发展粮食生产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从依靠基层组织发动农民,越来越转向了指望企业与个体户带动农户。这个根本转变使得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越来越深刻地受到权力与资本的联合控制。体系对龙头企业和粮食经纪人的扶持,在短期内可能是帮助了农民,但长期地看,也排挤了组织经营农户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组织承包农户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此同时,小规模的承包农户向适度规模的经营农户的自发升级通道还存在障碍,经营农户在与雇佣农场的竞争中也不占优势。结果,农业家庭经营制度——作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的前途日趋模糊。体系的形成与运作对于粮食价格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作用机制有三个层面,第一,体系内部各要素的完整,使得不同部分之间可以相互支撑,较好地实现了经济系统的基本功能;第二,体系内主体间关系的制度化,使得粮食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成为有序和稳定的;第三,体系促进了供需平衡。因为,在粮食供应略微偏紧和体系结构还比较完整的前提下,有关部门确实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来刺激生产,而且可以大致地预见这种投入的增产效果。依托粮食自给政策、储备粮系统、全国批发市场和其它国有粮食企业,体系结构对于流通的控制能力是强大的。近十年来,我国粮价避免了大起大落,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与体系的形成是有关系的。体系的出现带来了粮价的稳定,但是,体系自身却是不稳定的。如果体系沿着既有的逻辑继续强化自身,有可能威胁体系自身的可持续性。因为,体系的形成不完全是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出于多种行动者的自主行动的复合作用,它整体上必然是无意识的,它的稳定也具有偶然性。进一步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如果需要自觉地对体系进行改进,那么,这种自觉改进的方向是什么?

贵州省人民政府[10](2018)在《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6年)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7]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6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如下:

二、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二、已有研究成果评述
    三、核心概念的界定
    四、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供销合作社的理论和实践渊源
    一、马列经典作家关于合作社的重要论述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合作社的有关论述
        (二)列宁的合作社理论和实践
    二、近代中国合作运动的理论和实践
        (一)合作思想在我国的广泛传播
        (二)新中国成立前中共领导的合作社运动
第二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兴起与扩张(1949-1952)
    一、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政治—经济动因
        (一)政治动因: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
        (二)经济动因:城乡物资交流的迫切需要
        (三)重要因素:为工业化提供有效支撑
    二、供销合作理论的建构与政策体系的形成
        (一)供销合作理论的初步建构
        (二)政策举措的密集出台
    三、“放手发展供销合作社”
        (一)整顿老社
        (二)发展新社
第三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与功能提升(1953-1956)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与供销合作社的新使命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二)供销合作社新任务的提出
    二、基层组织体系的完善和规范管理的加强
        (一)加强组织建设
        (二)强化民主管理
        (三)健全管理制度
    三、“为农业生产服务”方针的全面贯彻
        (一)供应生产资料
        (二)扶持农村副业生产
        (三)新仓经验与“结合合同”的普遍推行
        (四)开展生产救灾
    四、对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改造背景和改造形式
        (二)对农村民族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三)对农村小商小贩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四章 大跃进时期农村供销合作社的“下放”与 “恢复”(1957-1965)
    一、农村基层供销社下放“人民公社”
        (一)县以上机构合并及所有制性质的改变
        (二)农村基层社“下放”人民公社
    二、大跃进狂飙中的“大购大销”风潮
    三、“多重压力”下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恢复
        (一)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决策过程
        (二)供销合作系统的重建
    四、农村供销合作社的继续发展
        (一)“轻装上阵”——开展“三清”运动
        (二)“强化服务功能”——开展改善经营管理运动
        (三)“拓展服务网点”——大力发展代购代销店
第五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徘徊与曲折发展(1966-1976)
    一、对供销合作社的“大批判”及后果
        (一)“大批判”引发思想混乱
        (二)供销合作社的组织撤并和性质变化
        (三)“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的普遍推行
    二、在“文革”中的曲折发展
        (一)供销合作社的再次恢复
        (二)为稳定农业生产发挥关键作用
第六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1977-1991)
    一、农业政策的调整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有关争论
        (一)农业政策的调整与农村市场的变化
        (二)改革大潮中供销合作社改革方向的有关争论
    二、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历程
        (一)恢复“三性”,启动供销合作社改革(1979-1983)
        (二)实行“五个突破”,变“官办”为“民办”(1984-1985)
        (三)抓好“六个发展”,建立综合服务体系(1986-1991)
    三、二十世纪80年代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评价
第七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脱困”与“新生”(1992-2002)
    一、农村供销合作社陷入经营困境
        (一)二十世纪90年代初期农村供销社陷入经营困境
        (二)农村供销合作社陷入困境的多维分析
    二、全行业扭亏为盈目标的实现
        (一)《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明方向路径
        (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恢复为“脱困”提供组织保障
        (三)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为脱困提供政策保障
    三、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创新发展
第八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作用和基本经验
    一、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作用
    二、农村供销合作社发展演进的基本经验
参考文献
致谢

(2)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8~2002)(论文提纲范文)

1998年
    1月
    2月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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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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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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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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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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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
    11月
    12月

(3)新中国户籍制度演变历程与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选题的背景
        二、选题的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新中国户籍制度演变阶段的研究
        二、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功能的研究
        三、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改革路径的研究
        四、新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理论研究
    第三节 研究内容
        一、主要研究内容及分析框架
        二、主要研究方法
        三、论文创新之处
第二章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建立
    第一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建立的背景
        一、二元经济结构
        二、计划经济体制
        三、人口数量巨大、人均资源贫乏
        四、紧张的国际形势
    第二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建立的过程
        一、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萌芽
        二、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逐步形成
        三、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最终确立
    第三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建立的社会效应
        一、城乡隔离开始形成
        二、城乡差别不断扩大
        三、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固化
    第四节 讨论与启示
        一、“追赶战略”是二元户籍制度形成的直接原因
        二、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时期户籍制度的功能
        三、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空间特征
第三章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
    第一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强化的背景
        一、经济状况不断恶化
        二、人口总量迅速增加、人均资源拥有量不断下降
        三、“文化大革命”导致国内政治状况恶化
    第二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强化的过程
        一、“大跃进”时期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
        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
    第三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强化的社会效应
        一、城乡隔离状态进一步强化
        二、城乡不平等状况不断加剧
    第四节 讨论与启示
        一、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强化的原因
        二、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功能的变化
第四章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局部调整
    第一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局部调整的背景
        一、要求平反“冤假错案”的呼声
        二、“上山下乡”运动暴露的问题
        三、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
        四、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终结
        五、城乡差距的存在
        六、城市容量的限制
    第二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局部调整的过程
        一、对“农转非”指标进行严格控制
        二、“冤假错案”平反中相关人员城市户口的恢复
        三、返城“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城市户口的恢复
        四、知识分子家属“农转非”政策的出台
        五、不迁移户口的人口流动得到认可
    第三节 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局部调整的社会效应
        一、城乡隔离状况发生了变化
        二、城市常住人口间的等级性开始形成
    第四节 讨论与启示
        一、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功能的变化
        二、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空间特征的变化
        三、新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局部调整中的路径依赖
第五章 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及其路径分析
    第一节 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
        一、城镇外来人口的迅速增长
        二、粮食统购统销制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三、就业制度同户籍制度绑定关系的变化
        四、义务教育制度同户籍制度的绑定关系的变化
        五、流动人口向大中城市集中
        六、城市外来人口落户需求强烈
    第二节 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及其路径特征
        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
        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路径特征
    第三节 小城镇“先三后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分析
        一、绝大多数小城镇户口已经失去吸引力
        二、发达地区小城镇外来人口落户需求强烈
        三、发达地区的部分小城镇落户门槛被逼抬高
    第四节 讨论与启示
        一、户口福利承载量对“先三后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影响
        三、“先三后一”型户籍制度改革对户籍制度功能的影响
        四、地方政府进行“先三后一”型户籍制度改革中的动力
        五、“先三后一”型户籍制度改革路径的风险特征
第六章 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多样化尝试及其路径分析
    第一节 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多样化尝试的背景
        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
        二、城市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
        三、户口管理“四项举措”的出台
        四、西部大战略的实施
        五、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设立
    第二节 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历程及路径特征
        一、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多样化尝试的历程
        二、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多样化尝试的路径特征
    第三节 大中城市“以一化二”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典型实践
        一、湖州市“以一化二”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践
        二、石家庄市“以一化二”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践
        三、郑州市“以一化二”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践
    第四节 大中城市“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典型实践
        一、重庆市“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
        二、重庆市“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经济社会条件
        三、重庆市“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分析
    第五节 大中城市“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典型实践
        一、上海市“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
        二、上海市“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的经济社会条件
        三、上海市“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分析
    第六节 讨论与启示
        一、户口福利承载量对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影响
        二、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导致的户籍制度功能的变化
        三、大中城市地方政府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动力
        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中的社会风险特征
第七章 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的探索及其路径分析
    第一节 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探索的背景
        一、小城镇和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
        二、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的内需不足
        三、最高决策层对户籍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
    第二节 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探索的推进及其路径特征
        一、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探索的推进过程
        二、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探索的路径特征
    第三节 区域性“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探索的典型实践
        一、江苏省“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
        二、江苏省“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经济社会条件
        三、江苏省“合二为一”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分析
    第四节 区域性“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探索的典型实践
        一、广东省“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
        二、广东省“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的经济社会条件
        三、广东省“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分析
    第五节 讨论与启示
        一、户口福利承载量对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的影响
        二、户口福利承载量对广东省“三元过渡”型户籍制度改革的影响
        三、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对户籍制度身份定格功能的影响
        四、地方政府进行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的动力
        五、区域性户籍制度改革中的社会风险特征
第八章 未来中国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的路径选择
    第一节 新中国户籍制度演变的过程特征
        一、新中国户籍结构的演变过程
        二、新中国户籍制度功能的演变过程
        三、新中国户籍制度演变过程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 中国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的理想路径及选择的依据
        一、中国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具有渐进性特征
        二、中国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不同路径的适用条件
        三、中国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的理想路径
        四、中国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理想路径选择的理论依据
    第三节 采用理想的二元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路径的前提
        一、确立中央政府在户籍制度中的主导地位
        二、建立缩小户口福利承载量空间差异的动态机制
        三、及时准确地把握户籍制度改革两种路径的适用范围
        四、尽快寻找新的“管理平台”以取消户籍制度的异化功能
第九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5)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现状与发展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有关立法理论的研究现状
        1.3.2 有关地方立法的研究现状
        1.3.3 有关体育立法的研究现状
        1.3.4 有关地方体育立法的研究现状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1.4.2 研究重点与难点
        1.4.3 论文创新点
    1.5 研究思路
    1.6 研究方法
        1.6.1 文献资料法
        1.6.2 文本分析法
        1.6.3 比较研究法
        1.6.4 逻辑分析法
2 立法与地方体育立法概述
    2.1 立法概述
        2.1.1 立法的概念与特征
        2.1.2 立法的地位与功能
        2.1.3 立法的内容与形式
        2.1.4 我国的立法体制
        2.1.5 我国的地方立法
    2.2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概述
        2.2.1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
        2.2.2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背景与发展
        2.2.3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需求与意义
        2.2.4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主体与形式
3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基本状况
    3.1 不同时期的地方体育立法
        3.1.1 改革开放初期的地方体育立法
        3.1.2 1995——1999 年的地方体育立法
        3.1.3 2000——2008 年的地方体育立法
        3.1.4 2009 年之后的地方体育立法
    3.2 不同区域的地方体育立法
        3.2.1 东部地区的地方体育立法
        3.2.2 中部地区的地方体育立法
        3.2.3 西部地区的地方体育立法
    3.3 地方体育立法的形式与内容
        3.3.1 地方体育立法的主要形式
        3.3.2 地方体育立法的主要内容
4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基本走向与存在问题
    4.1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基本走向
        4.1.1 随动于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渐加强
        4.1.2 适应体育法制的需要不断扩大与提升
        4.1.3 部分地区率先带动下的日益普遍
        4.1.4 适应公共体育服务的立法成为主体
    4.2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2.1 还不能很好适应社会与体育发展需要
        4.2.2 立法形式内容与地区分布不够均衡
        4.2.3 部分立法内容重复且地方特色不足
        4.2.4 立法技术在诸多方面尚不够规范
        4.2.5 有的规范性文件未做到信息公开
    4.3 影响我国地方体育立法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 体育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还不够
        4.3.2 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差异的制约
        4.3.3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立法能力相对欠缺
5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发展需求与对策
    5.1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发展需求
        5.1.1 实现法治中国伟大梦想的客观需要
        5.1.2 建设体育强国与法治体育的必由之路
        5.1.3 完善地方体育法制建设的基础保证
    5.2 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发展对策
        5.2.1 进一步提升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的地位
        5.2.2 紧跟地方经济社会和体育发展的步伐
        5.2.3 坚持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价值取向
        5.2.4 更加鲜明地突出地方需求与特色
        5.2.5 不断提高地方体育立法的规范化水平
        5.2.6 加强地方体育立法研究与决策服务
6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个人简历

(7)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1 理论层面
        1.1.2 现实层面
    1.2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1.3 文献综述
        1.3.1 我国宏观科技政策的研究综述
        1.3.2 科技政策理论研究综述
        1.3.3 区域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1.3.4 科技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综述
        1.3.5 少数民族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1.3.6 内蒙古科技规划、政策研究综述
    1.4 研究的创新与特色
第二章 建国初期,内蒙古开始全面规划科技事业
    2.1 国家确定集中科技资源解决经济建设关键问题的政策
        2.1.1 “十二年”科技规划
        2.1.2 《科研工作十四条》和《十年规划》
    2.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科学发展规划《三年规划八年设想(1960——1967)纲要》
    2.3 内蒙古自治区《1961——1962年科技发展纲要》和《1963---1972年科技发展规划》
第三章 内蒙古科技事业迎来“科学的春天”,科技规划更加注重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3.1 国家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确立
        3.1.1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与《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3.1.2 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的确立——迎接新的世界产业革命的挑战
        3.1.3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3.2 内蒙古科技事业从瘫痪到恢复
        3.2.1 建国以来自治区召开的第一次科学大会
        3.2.2 自治区科技工作进入全面快速恢复发展时期
第四章 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内蒙古面向经济建设纵深部署三个层次科技计划
    4.1 国家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加速科技进步
        4.1.1 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
        4.1.2 “科教兴国”战略确立
    4.2 内蒙古开始实施“八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科技三项改革稳步推进
        4.2.1 内蒙古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4.2.2 科研机构事业费管理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拨款制度改革政策
        4.2.3 技术市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成果丰硕
        4.2.4 农村牧区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4.2.5 民办科技机构崭露头角,成为科技改革新的“生力军”
    4.3 内蒙古面向经济建设纵深部署3个层次科技计划
        4.3.1 星火计划与振兴农村经济
        4.3.2 火炬计划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4.3.3 攻关计划
        4.3.4 其它相关配套科技计划与政策
第五章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内蒙古
    5.1 国家确立以创新为主线的科技政策
        5.1.1 自主创新战略的提出
        5.1.2 科技人才体系不断完善
    5.2 科技计划集中集成,六大领域重点突破,自治区全面推进“科教兴区”战略
    5.3 建立新型科研结构和区域创新体系
        5.3.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体框架及科研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出台
        5.3.2 科研机构转制攻坚战
        5.3.3 全区技术创新大会
        5.3.4 构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5.4 新世纪之初科技基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4.1 科技生产力布局136程
        5.4.2 科技计划5226体系
        5.4.3 建设创新型内蒙古,从“科教兴区”到“科技强区”转变
        5.4.4 科技政策规划体系
        5.4.5 科技投资结构
第六章 内蒙古科技发展的经验与反思
    6.1 内蒙古科技事业五十年(1958-2008)的发展
    6.2 值得借鉴的几条经验
        6.2.1 以科技规划引领科技战略发展,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6.2.2 加快原始创新步伐,充分发挥传统特色产业先发优势
        6.2.3 通过技术进步重大项目推进,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
        6.2.4 全力打造特色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取得显着成效
        6.2.5 强化高层次引进和培养,实现科技资源的跨区域配置
    6.3 有待反思的几个问题
        6.3.1 科技政策与宏观政策关联度大,宏观政策的偏差易致科技政策的盲动
        6.3.2 科技投入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受到制约
        6.3.3 研究开发能力仍然不高,关键技术自给率低
        6.3.4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受制约
        6.3.5 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不高,严重制约创新能力的发挥
        6.3.6 科技创新制度与环境不健全影响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6.4 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对策建议
        6.4.1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宏观体系
        6.4.2 在加大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研发平台和产业化载体的升级工作
        6.4.3 推动激励自主创新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6.4.4 强化人才引进与培养,提高科技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6.4.5 加强国际国内科技合作
        6.4.6 以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大科技观,整体推动科技资源向农村牧区延伸
第七章 内蒙古科技规划绩效评价
    7.1 科技评价综述
        7.1.1 科技评价的范畴和主要方法
        7.1.2 我国科技评价的发展
    7.2 内蒙古科技评价现状
    7.3 以“十一五”为例,基于DEA方法对内蒙古科技规划进行绩效评价
        7.3.1 决策单元的界定与评价指标的选择
        7.3.2 样本归集
        7.3.3 样本运算及分析
    7.4 内蒙古科技规划评价体系构建的建议
        7.4.1 加强科技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在管理中的作用
        7.4.2 加强对评估方法的研究,建立健全科技评估专业规范
        7.4.3 系统研究科技评估的组织管理,统筹科技评估环境建设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8)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总体框架及其取向(论文提纲范文)

一、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
     (一) 形成生态环境监测的机构体系和职责配置
     (二) 形成生态环境监测的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责配置
     (三) 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已成体系
     (四)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立
     (五) 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运行机制已建立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总体部署
     (一) 补齐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短板
     (二) 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生态环境监测职责
     (三) 加强部门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协作
     (四) 调整政府和市场的生态环境监测职责分工
     (五) 调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设置
     (六) 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制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进展和难点
     (一)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1.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加速, 监测网络范围扩大
        2. 国家和省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有序推进
        3. 部门间生态环境监测职责调整出现积极迹象
        4. 环境监测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加快推进
        5.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
        6. 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新机制开始实行
     (二) 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1. 数据质量提高, 政府信息的权威性有所增强
        2. 公众知情状况得到改善, 公众防护污染的能力增强
        3. 数据应用加强, 生态环境监管的有效性提高
     (三) 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难点
        1. 统筹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进展较为缓慢
        2. 协调发展政府和社会监测力量面临两难困境
        3. 提高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的难度较大
        4. 短期内提高政府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仍有难度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启示与取向
     (一)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启示
     (二) 继续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若干建议

(9)体系中的秩序—对我国粮食市场秩序的结构性解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经济学中的市场秩序研究
        1.1.1 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秩序考量与自发秩序理论
        1.1.2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
        1.1.3 宏观经济学与产业组织经济学的分析
        1.1.4 本土学者对市场秩序的研究
        1.1.5 本土学者对于粮食市场秩序的研究
    1.2 社会学对市场秩序的理解
        1.2.1 对嵌入性的论证
        1.2.2 新老经济社会学中的市场秩序
        1.2.3 新制度主义经济社会学理论中的市场秩序问题
    1.3 解释框架与基本概念
        1.3.1 体系中的秩序
        1.3.2 基本概念
        1.3.3 章节安排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1.4.1 方法论的考虑
        1.4.2 选取的产业调查对象:粮食产业
        1.4.3 选取的社区调查对象:安徽省桐汭县
        1.4.4 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法
第2章 作为社会结构的粮食市场体系
    2.1 粮食市场体系的结构
        2.1.1 关系结构:一个多维和多层次的中心-边缘体系
        2.1.2 制度与场域:强大的权力媒介
        2.1.3 不可忽视的行动者
    2.2 体系概念的理论资源:作为国家自主性的结构基础
        2.2.1 西方理论家对于国家自主性的认知及其迟疑
        2.2.2 对国家自主性的结构基础的讨论
        2.2.3 国家自主性在粮食市场体系中的体现
    2.3 体系概念的政策依据:一种迅速上升的文本现象
        2.3.1 "体系"一词在农业政策文本中用量的增加
        2.3.2 "体系"一词在农业政策文本中的用法
        2.3.3 体系与体制
第3章 粮食市场化与粮食市场体系的形成
    3.1 对粮食市场化过程的重新解释
        3.1.1 体系形成是价格放开的结构条件
        3.1.2 粮食市场化的方向明确阶段(1978-1992年)
        3.1.3 中央集权、市场统一与主体多元的同步发展阶段(1993-2004年)
        3.1.4 体系的中心结构强化阶段(2004年至今)
    3.2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3.2.1 粮食生产主体的规模分化
        3.2.2 粮贩子队伍的发展壮大
        3.2.3 粮食购销主渠道的内部分化
        3.2.4 桐汭县的粮食购销主渠道
        3.2.5 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分类
    3.3 市场空间体系与行政区划体系的分离
        3.3.1 市场空间结构的改变
        3.3.2 大型粮油批发市场的空间分布
第4章 粮食市场体系的中心结构
    4.1 我国农业/粮食行政管理体系基本结构
        4.1.1 我国农业/粮食行政管理体系的一般结构
        4.1.2 地方农业/粮食行政管理体系以及区域差异
        4.1.3 "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4.2 农业/粮食行政管理体系的弊病以及调整
        4.2.1 既有的讨论
        4.2.2 多头管理与整合努力
        4.2.3 过度集权与分权实践
    4.3 粮食局系统的集权化
        4.3.1 基层粮站与农民关系的断裂
        4.3.2 粮食局系统的集权化
第5章 粮食市场体系的中间结构
    5.1 国家财政扶持政策与中间结构的形成
        5.1.1 财政扶持的重点从基层转向企业
        5.1.2 财政扶持转向企业的机制
    5.2 国家粮食储备政策与中间结构
        5.2.1 我国储备粮制度的演变
        5.2.2 国家粮食储备的行政管理
        5.2.3 承储与代储制度及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5.3 全国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与中间结构
        5.3.1 政府发展批发市场的努力
        5.3.2 国家对两种市场空间体系的整合
    5.4 在钻营的过程中被制度化
        5.4.1 中心结构对于市场法人的制度化甄别
        5.4.2 法人行动者的策略性嵌入
第6章 粮食市场体系的边缘结构
    6.1 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困境
        6.1.1 经营农户及其在桐汭的分布
        6.1.2 11个村民组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
        6.1.3 经营农户可持续发展的困难
    6.2 基层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功能退化与结构改变
        6.2.1 体系的形成与基层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虚化
        6.2.2 基层组织农业服务体系的新结构
    6.3 个体户的角色双重化
        6.3.1 作为政府为农服务帮手的农村个体户
        6.3.2 作为管理对象的个体户
        6.3.3 对体系的顺从或远离
第7章 体系维系秩序
    7.1 体系的关系结构对市场秩序的影响
        7.1.1 我国粮食市场体系结构的完整性及其相互协调
        7.1.2 作为"补台机制"的边缘结构
    7.2 体系的制度/场域结构对市场秩序的影响
        7.2.1 国家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基本手段
        7.2.2 体系化的微观控制
        7.2.3 体系内的相互牵制
        7.2.4 体系的自我修正能力
    7.3 部分地重建粮食市场的计划性
        7.3.1 粮食基本自给政策
        7.3.2 产量控制
        7.3.3 流通量的控制
第8章 结语:体系自身的不确定性
    8.1 体系的自我否定趋势
    8.2 体系自我改进的可能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卷内备考表

四、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D]. 李攀.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2]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8~2002)[J]. 王佳宁. 改革, 2017(04)
  • [3]新中国户籍制度演变历程与改革路径研究[D]. 严士清. 华东师范大学, 2012(11)
  • [4]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0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03)
  • [5]我国地方体育立法现状与发展的研究[D]. 吴飞艳. 天津体育学院, 2013(07)
  •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J].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Z2)
  • [7]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D]. 么红杰.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2(07)
  • [8]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总体框架及其取向[J]. 王海芹,高世楫. 改革, 2017(05)
  • [9]体系中的秩序—对我国粮食市场秩序的结构性解释[D]. 熊万胜. 华东理工大学, 2012(06)
  • [10]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6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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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现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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