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人大决策

浅谈地方人大决策

一、略论地方人大的决策(论文文献综述)

李忠[1](2022)在《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文中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理念,既是对西方民主的超越,也是对我国人民民主理论的创新发展,这突出表现在强调人民民主的全程性,即民主主体的广泛性、民主生活的全域性、民主过程的持续性、民主流程的闭合性。用法律制度保障人民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基本规律。我国已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但仍存在缺乏统筹规划、民主政治立法有待完善、促进和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有待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民主政治立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化,构建系统完备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王雨亭[2](2022)在《以人大代表专业背景为考量的地方立法参与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浙江省率先推行以人大代表专业背景为考量的地方立法参与制度。这一制度通过承认一定范围内合理的私人利益来促使人大代表们积极参与立法活动。人大代表重点参与立法制度侧重于提升"质量民主",是立法民主化的重要内容之一,符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价值取向。该制度应定位于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系列制度中的一环,与提高"容量民主"的机制相辅而行。为达成制度目标,我们应建立全过程公开机制,通过多渠道准确传达代表意见,打造民意互动平台,保证人大代表兼顾多重角色,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同时,这一制度运行时应尽可能引入所有相关利益方,保障不同利益群体、不同意志要求都能够得到充分表达。

余俊[3](2021)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环境立法法典化的指引》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了立法关注的重点领域,但现行生态环境立法决策体制还存在诸多问题,环境立法法典化被提上议事日程。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法治观在弘扬和创新"天人合一"中华法文化的基础上,阐明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过程民主立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人系统立法等环境立法决策的系列新观点新理念,构成了新时代环境立法法典化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论。为了建立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规范体系和法治保障机制,新时代环境立法法典化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环境治理决策法为目标导向,促进环境保护法向环境政策法的基本法地位转变,落实重大决策党政同责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地方环境立法决策体制。

王宇欢[4](2021)在《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方法的优化》文中认为为实现特定问题调查的目的,人大有必要采取各种不同的调查方法以查明事实真相。在法律呈现抽象外观的条件下,地方人大针对调查方法在规范与实践中加以续造,却因为缺少必要的强制力与行使限度的规定而遭遇瓶颈。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属于人大监督权的一个方面,与行政调查、刑事侦查、监察调查、党政联合调查相比具有独特内涵与价值功能。为此,《监督法》有必要进行富有弹性的规范建构,即以类型化为基础,明确任意性调查方法与强制性调查方法的适用,并对行使限度划定可能空间,避免侵入其他国家机关的宪法核心职权或者侵犯公民基本权利。这一方案对我国正在酝酿修改的《监督法》中特定问题调查相关条款的立改废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2021)在《中国的民主》文中研究表明(2021年12月)前言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前,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不懈探索和奋斗。100年来,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领导人民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赖淑芳[6](2021)在《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文中研究说明各位代表:我受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并对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查。过去五年工作回顾五年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2021)在《中国的民主》文中认为目 录前 言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二、具有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一)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二)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梁鹰[8](2021)在《备案审查视角下地方立法“放水”问题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杜绝地方立法"放水",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本文以备案审查在解决地方立法违背上位法规定、立法"放水"等方面的实践为基础,分析了"放水"的概念、属性、危害与成因,阐释了备案审查实践中立法"放水"的认定要件,并就如何把握审查强度、主观因素、结果溯及力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展开了探讨,最后从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提出治理"放水"的建议,旨在为有效杜绝立法"放水",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提供参考和指引。

于浩[9](2021)在《地方组织法修改,制度建设再“升级”》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政权建设,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从夯基垒台到积厚成势,勾勒出一幅中国之治的制度图谱。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为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

白雪[10](2021)在《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决定权是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人大履职水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实践中由于对重大事项的界定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人大决定权与党委、政府决策权力运行机制亦尚未理顺,导致人大决定重大事项成为人大职权中的薄弱环节,有必要从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质内涵、权力属性与价值目标维度进行研究,分析实践中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弱化和人大履职不佳等问题,从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方面加以完善。

二、略论地方人大的决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略论地方人大的决策(论文提纲范文)

(1)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阶段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
        第一,党的领导。
        第二,全程性。
        第三,真实性。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方位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超越西方民主。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成绩及主要问题
    (一)形成比较完善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第一,现行宪法搭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民主政治立法逐步完善。
        第三,促进和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
        第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成效显着。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缺乏统筹规划。
        第二,民主政治立法有待完善。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关制度机制有待健全。
        第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三、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若干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立足中国实际。
        第三,尊重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规律。
        第四,坚持问题导向。
        第五,坚持突出重点。
        第六,积极稳妥。
    (二)加快民主政治立法
    (三)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机制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协商民主制度。
        第三, 基层直接民主制度。
        第四,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
        第五,完善备案审查、清理、立法后评估和执法检查等法律实施机制。
    (四)深入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化
        第一,制定《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准则》。
        第二,制定《中国共产党选举工作条例》。
        第三,制定地方党委决策程序。
四、结 语

(2)以人大代表专业背景为考量的地方立法参与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制度基点与运行现状
二、制度内核与待解疑问
    (一)关于利益驱动机制的审思
    (二)关于制度定位的审思
三、制度完善与发展方向
    (一)找准制度定位
    (二)建立全过程公开机制
    (三)引入所有相关利益方
四、余论

(3)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环境立法法典化的指引(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时代环境立法法典化问题的提出
    (一)新时代环境立法成为立法重要领域
    (二)新时代环境立法法典化编纂的意义
    (三)环境立法法典化的难题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环境立法法典化的影响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法治观的核心要义
    (二)新时代环境立法法典化的目标导向:环境治理决策法
    (三)习近平全过程民主新观念对环境立法决策体制变迁的影响
三、完善新时代环境立法法典化的建议
    (一)促进环境保护法向环境政策法的基本法地位转变
    (二)通过环境立法法典化落实重大决策党政同责的制度
    (三)通过环境立法法典化进一步规范地方环境立法决策体制

(4)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方法的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特定问题调查方法方面有探索但仍存在较大不足
    (一)静态的规范续造
    (二)动态的实践探索
    (三)地方实践存在的困境
        1. 现有类型供给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缺少必要的强制性调查方法作为保障。
        2. 调查方法的行使缺少必要的限度规定。
二、人大调查权的逻辑起点
    (一)辅助人大监督权
    (二)“人大特定问题调查”的独立价值
        1. 与其他国家机关的调查权相比,由人大启动的特定问题调查具有更强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2. 尽管人大特定问题调查的位阶高于其他国家机关的调查权,但其权力行使的界限并不会因此而消泯。
三、调查方法应采取类型化的方式进行建构
    (一)任意性调查方法
    (二)强制性调查方法
四、优化调查方法还应正确处理与其他国家机关乃至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
    (一)正当目的原则
    (二)职权行使的功能优化原则
    (三)公民权利的保护
        1. 为求更完善地保障公民权利,刑事侦查程序上的沉默权原则能否并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人大特定问题调查,颇值得探讨。
        2. 公民若认为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取证时所采取的调查方法违法,致使其权益遭到侵害时,也应当存在救济途径,允许公民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裁决。
五、《监督法》中特定问题调查章节修改时可采取的方案

(5)中国的民主(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具有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
    (一)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二)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五)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六)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三、具有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
    (一)民主选举
    (二)民主协商
    (三)民主决策
    (四)民主管理
    (五)民主监督
四、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
    (一)人民享有广泛权利
    (二)人民民主参与不断扩大
    (三)国家治理高效
    (四)社会和谐稳定
    (五)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五、丰富人类政治文明形态
    (一)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二)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
    (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
    (四)加强文明交流互鉴
结束语

(7)中国的民主(论文提纲范文)

前 言
二、具有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
    (一)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二)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五)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六)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三、具有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
    (一)民主选举
    (二)民主协商
    (三)民主决策
    (四)民主管理
    (五)民主监督
四、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
    (一)人民享有广泛权利
    (二)人民民主参与不断扩大
    (三)国家治理高效
    (四)社会和谐稳定
    (五)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五、丰富人类政治文明形态
    (一)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二)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
    (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
    (四)加强文明交流互鉴
结束语

(8)备案审查视角下地方立法“放水”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从地方立法“放水”案例谈起
二、地方立法“放水”的危害及其成因
    (一)地方立法“放水”的危害
    (二)地方立法“放水”的成因
三、地方立法“放水”的认定
    (一)地方立法“放水”的认定要件
    (二)地方立法“放水”认定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关于审查强度的把握。
        第二,关于下位法不对上位法的禁止性规定作重复规定。
        第三,关于审查结果的溯及力。
        第四,关于责任追究。
四、地方立法“放水”的治理路径

(9)地方组织法修改,制度建设再“升级”(论文提纲范文)

四个方面作出重要修改
与会人员热议修法:正当其时、非常必要

(10)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历史沿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三)国务院相关规定
二、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质内涵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涵与外延
    (二)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性质
三、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价值意蕴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
    (二)人民民主的体现
    (三)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
四、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五、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完善的实践路径
    (一)加强人大对重大事项议案的审议
        1. 界定重大事项范围
        2. 制定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年度清单
        3. 对列入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深入调研论证。
    (二)健全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
        1. 完善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法律法规
        2. 健全人大、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沟通机制,建立相关重大事项的确定、调整以及相关信息的通报制度,完善沟通渠道和机制
    (三)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决定权的执行效果

四、略论地方人大的决策(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J]. 李忠.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01)
  • [2]以人大代表专业背景为考量的地方立法参与制度研究[J]. 王雨亭.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2(01)
  • [3]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环境立法法典化的指引[J]. 余俊.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4)
  • [4]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方法的优化[J]. 王宇欢. 法学, 2021(12)
  • [5]中国的民主[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人民周刊, 2021(23)
  • [6]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N]. 赖淑芳. 乐山日报, 2021
  • [7]中国的民主[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人民日报, 2021
  • [8]备案审查视角下地方立法“放水”问题探讨[J]. 梁鹰. 地方立法研究, 2021(06)
  • [9]地方组织法修改,制度建设再“升级”[J]. 于浩. 中国人大, 2021(21)
  • [10]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研究[J]. 白雪. 喀什大学学报, 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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